DIY社上的一些感想
这周二下午最后一节课,学校的社团总算开始了!话说我在业余时间参与的项目真不少——电视台、模联、DIY社、MT。虽然时间上是比较紧,有时常常会占掉第一节晚修的时间,但是过得还是十分有趣和充实的。
怀着激动的心情,走进了DIY社团——隔壁三班。社长是两个高二学姐,鼻梁上的黑框眼睛看起来就很像是五班文科重点班的学霸。我在中间靠后的地方找了个位置坐下,一言不发,静静地打量着四周。忽然发现三班的课桌上明显比我们班凌乱些,各种课本、课外书、练习册堆在本不大书立内,抽屉和下面的柜子里也摆满了书!花花绿绿的书脊靠在一起,空气中弥漫着一种所谓的“书香”。
社长见人都到期齐了,便从包里拿出了一些塑料袋子,其实那就是给我们这些新生的见面礼。说是见面礼,其实也就是一个小透明塑料袋里装着几个小小的书签。我随意选了一个,并不在乎颜色什么的。紧接着,社长又忙着拿手机加每个人微信,看起来她也并不是一个完全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的人啊。
因为是第一节社团课,还没来得及制定些活动,也就大概聊了一下,剩下的时间我只能一个人在座位上发呆。实在感到无聊了,便尝试着去找些乐趣。看见自己所坐的座位下摆满了书,便抽出一本余秋雨的《千年一叹》。我从来都不太喜欢认真去读完一整本书的,以前读的书也只是些写给小孩子的童话故事,比如说什么《塔克的郊外》,呵呵。至今为止看的最多的书,大概《SAO》系列就占了三分之二!(然而轻小说并不能提升语文水平)其余也就是《读者》了吧......
打开那本《千年一叹》,随便翻到了一条自己感兴趣的标题,便开始细细阅读起来。其实在读《读者》上文章时,我都会有意去揣摩文章句子上的构成以及用词的巧妙。这本《千年一叹》更是让我很有感触。作者也是写自己去国外旅游的经历,文章十分的朴实,并没有太多的好词,但是字里行间还是透露出一丝丝成熟的气息。同样是表达同一种意思,余秋雨可以写得很巧妙,很有“创意”。他所用的描写手法以及比喻是我原来所没有见过的。相比他来说,我跟他的差距应该就是自己写的东西,散发着稚气。我的词语成语十分贫瘠,句子也总是偏口语化。因此文章大多只能靠背后蕴含的故事或道理让博人眼球,单论文笔其实并没有什么。
我想,其实我们看书,我们去拜读那些名家们的作品,在领略他们独特的思想时,更重要的应该还是要去关注文章的结构与写法。我承认这是有一些应试的成分在里面,但这毕竟对我们也并无害处。
余秋雨细腻真挚的文笔,让刚开始无知的我以为他是一位犹如冰心一样的“女性”,之后才发现......话说许嵩的那篇《把伤痕当酒窝》中,所指的那篇文章,其实也就是这篇,也就是这本书。这令我倍感兴奋,我想,当年正在读高中的许嵩会不会也会和我一样沉醉于这本书中呢?
DIY社的这节课,并没有讲什么内容,但我却能感觉受益匪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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